尊敬的欧阳世麟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普及力度的建议》收悉,经商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,形成办理意见,现答复如下:
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省重点产业之一,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基础设施,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至关重要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厅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,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。截至2020年底,全省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近9万辆,建成交直流充电桩1万余个,新能源汽车规模数量与充电桩服务能力基本相适应。
一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
(一)加大资金支持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,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2020年安排1633万元支持赣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。创新“财园信贷通”10条政策,鼓励各地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,加大贷款支持力度,支持汽车企业复工复产。引导基金投入汽车领域,2020年底已发起设立9支汽车子基金,投资项目9个,缓解车企融资难题。
(二)推动公交电动化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大力推动公交车辆电动化,带动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。截至2020年底,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70%,网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25%。
(三)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。为加快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,2020年我厅组织昌河汽车、国机智骏、江铃新能源、上饶客车4家车企参加全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,展出9个车型,帮助省产汽车品牌走出去,扩大了影响。今年,我厅将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新能源汽下乡活动,并同时在省内开展省产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活动,现已确定在南昌、鹰潭、萍乡市举办,参展企业11家,车型28个。
二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
(一)完善政策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制定《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》、《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政策,指导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。2020年,我省制定了《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,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任务。
(二)加强规划。加大规划及用地支持,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布局停车场、充电桩等设施,明确停车场和充电桩等设施建设规模、充电桩占比等要求,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,保障停车场和充电设施用地。
下一步,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赣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。一是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,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。二是在公交、出租、物流、邮政等公共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,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。三是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,帮助企业开拓农村市场,助力农村消费升级。四是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,推进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
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,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。
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1年 5月 17 日